【就業快報】新竹市公立幼兒園教保員招考 5月29日初試報名

新竹市幼兒園

記者 / 王麗美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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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擴大新竹市幼兒園教保師資,提供新竹幼兒園更完善的教育環境,新竹市政府即日起歡迎對於幼兒園教育有興趣的人,報考新竹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歡迎具應考資格人員踴躍參加!

本次考試預計招考12名契約進用教保員,5月29日(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初試報名,6月12日(日)上午筆試,6月19日(日)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舉行複試,7月2日(六)口試試教。

依據「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等相關法規」,參加報考者需須符合專業資格任一項以上,方得報考。

一、 基本條件:
(一)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應於101年8月1日前設籍)。
(二) 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情形之一者。
二、 專業資格:符合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0條規定,並具相關證明文件者。
三、 報名資格補充說明:
(一) 退休、資遣人員報考者,需檢附核定退休、資遣公函,接受報名現場資格審查。
(二) 具備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證書,除
需依「持國外專科以上學歷申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辦法」完成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之認定,另請提供:
1.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歷證件影印本及法院公證之中譯本1份。
2.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印本及法院公證之中譯本1份。
3.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修業期間出入境日期紀錄證明。
4.以上所持國外學歷證件,準用教育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查證。
(三) 102年8月1日起入學者,並須修畢教保專業知能課程至少三十二學分並提供證明文件;如畢業證書取得為106年度,惟入學日期為101年8月1日或之前,需提供歷年成績單佐證。
(四) 符合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8條規定具幼兒園教師資格者。
(五) 現職人員應簽具切結書,具結錄取後如未能於111年7月31日前自原服務園所離職,無異議放棄錄取資格。
(六) 如有資格不符或證明文件虛偽不實者,縱因甄選前未能察覺而錄取,仍應予註銷錄取資格或解約,當事人不得異議或申請任何補償,並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
參、 甄選名額: 正取十二名,備取若干名(新竹市111學年度第1學期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甄選委員會(下稱甄選會)得視應考人成績決定名額),本次備取資格,至112年5月31日前有效)。

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一) 報名地點:新竹市北區北門國民小學,一律採現場報名(恕不受理通訊報名)
(二) 報名時間:111年5月29日(星期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照片 / 新竹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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